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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14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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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不缴出让金合同自动解除
静海土地局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吴 岗

  今年上半年,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按照年初全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夯实基础、主动服务,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与监管,积极落实保障房建设用地,以规范化供地调控土地市场,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住宅用地供应任务。

  落实经营性用地集中统一交易,严格执行“四统一”、 “五公开”。该局严格执行合同文本、评标决标标准、信息发布、交易场所“四统一”,对经营性用地集中统一交易,出让合同全部网上签署、网上打印。借助网络信息系统,实现出让计划、宗地信息、招拍挂文件、竞价过程、出让结果“五公开”。对各区县经营性用地出让方案的备案加强审查,重点是土地出让成本构成的合规性、出让底价及竞买条件设定的合理性。

  修订完善土地出让合同文本,超期未缴出让金自动解除出让合同。一是提高竞买保证金收取额度;二是增加违约后合同自动解除条款,约定90日内缴齐土地出让金,超出期限经催交无效的,出让合同自动解除,定金不予退还;三是严格控制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未经出让人同意,受让人不得以股权转让等形式变相转让合同权益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违反约定擅自转让的,一经查实,合同自动解除,土地使用权收回,土地出让金不予退还。

  合理调控供地结构,加大住宅用地供给。该局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的有关要求,积极调整供地结构,加大住宅用地供给,落实保障房建设用地,上半年出让的住宅用地占经营性房地产用地总量的78.8%,同比增长了11.6个百分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宅土地供应量占70%以上。同时,加大了保障房用地供应,供应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占住宅用地总量的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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