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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为了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原国家土地局〔1997〕国土〔规〕字第100号 《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了静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规划以1996年为基期,2000年为近期,2010年为远期。

一、现状概况

    静海县地处天津市西南部,北纬38°35′-39°5′,东经116°4515″-117°1515″之间。东部和北部分别与天津市大港区和西青区为邻,南部和西部,西北部分别与河北省青县、黄骅市、文安县、大城县、霸州市接壤。全县土地总面积为1482.11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为84249.53公顷。

    静海县有9个镇19个乡辖383个行政村和9个居民委员会。据1996年统计,总人口493955人。民族19个,其中汉族占99.7%。

㈠自然环境

    静海县地处平原地带,地势北东向倾斜,斜度二十万分之一。自然气候属温暖带气候区,典型的大陆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多风,常年主导风向以西南风为主,其他风向次之。年平均气温11.9℃,最高气温在7月份,平均气温26℃,年无霜日219.8天,封冻日100天左右,日照2699.1小时,日照率为61%。

    全县年平均降水量为588.9毫米,多集中于69月份,蒸发量以56月份最大。

    静海地区属冲积平原和滨海平原,地上河多为季节河,潜水和承压水丰富,流向为南西-北东向,潜水水位变化幅度为2,给水度为0.12,水质微咸。承压水在百米以下,第二承压水层埋深在178米左右,承压水位埋深在2060米,单井6寸深井泵昼夜出水量为10002000立方米。该水层为静海县重要供水资源。

㈡社会经济状况

    静海县为开放型城镇,工农业实力雄厚,发展速度快,交通方便,社会经济条件优越。

    静海县工农业生产呈逐年增长趋势。1996年国民生产总值57.5亿,全县社会总产值249.6亿,农村社会总产值233.9亿,工农业总产值201.2亿,其中,工业总产值193.2亿,农业总产值7.9亿。

 

二、土地资源

㈠土地资源现状

静海县土地利用类型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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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类型│ 面  积 │占土地总面积比例()

            (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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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249.53        56.92      

┠──────┼────┼──────────┨

        1999.53         1.35       

┠──────┼────┼──────────┨

          501.73         0.34       

┠──────┼────┼──────────┨

  牧 草 地  124.47         0.09       

┠──────┼────┼──────────┨

┃居民点及工矿│16827.07        11.35      

┠──────┼────┼──────────┨

        4764.87         3.22       

┠──────┼────┼──────────┨

        34482.6         23.3       

┠──────┼────┼──────────┨

┃ 未利用土地 │ 5075.5         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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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土地资源特点

⒈人均占有耕地数不均。静海县按总人口计,人均耕地2.66亩,在全市居前列,但各乡镇人均耕地不均,南运河两岸人均较少,西部地区次之,东部地区人均耕地较多。其具体数字为:南运河两岸1.128亩,西部地区2.829亩,东部地区2.972亩。人均最少的乡镇为静海镇0.108亩,最多为梁头镇5.095亩。

    ⒉耕地质量存在地区差异。静海县高产田主要集中于中西部地区,南运河沿岸土地质量稍高于西部,东部地区地势较低,土地碱性较强,集中了本县大部分低产田。

    ⒊水域分布不均。静海县水域主要分布于县东部,团泊、大丰堆等乡镇,水域面积占全县水域面积的28.8%。

㈢土地利用基本评价

    我县土地利用率较高,为96.5%,未利用土地主要为荒地和盐碱地。总的看来土地利用程度较高,但仔细研究可发现,本县许多占用土地未得到充分利用,较多地区出现占而不用,乱占滥用现象。从下列指标可以看出土地利用程度:

   ⑴农业用地率:60.14%;

    ⑵耕地复种率:116.6%;

    ⑶建设用地率:14.57%;

    ⑷水面开发率:2.49%;,

㈣土地资源潜力

    ⒈静海县土地后备资源充分,未利用土地尚有5075.5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3.43%。该土地主要分布于我县大丰堆、府君庙、杨成庄、蔡公庄、胡连庄、团泊、陈官屯等七个乡镇,其中大丰堆未利用土地最多,为703.33公顷,其余几乡镇未满500公顷。我县未利用土地主要为盐碱地,如合理开发利用,科学治理,该土地可成片开发利用。

    ⒉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调整农业结构,我县产量可大幅度提高。根据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农作物生产潜力亩产为10001500,目前农作物生产水平平均为400

斤,因此应充分利用自然资源,科学种植,产量可逐年增加。

    ⒊合理规划土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和荒芜。土地是一种有限资源,我国人多地少,因此人们必须珍惜土地,把土地开发、保护纳入正常轨道。

⒋充分利用水面,大力发展水产事业,提高饲养技术,增加水产品种,充分利用“2730”工程中鱼塘之间地,种植玉米,

使养鱼业饲料自足。

(五)土地人口承载力

    本县96年有耕地84249.53公顷,人口493955,人均占有耕地0.17公顷。随着国民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占用地和人口的不断增长,对耕地的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至规划期未我县人口将增至558384人,在保持耕地总量不减少的情况下,人均占有耕地为0.15公顷,比96年人均占有量少0.02公顷,按联合国人均占有耕地警界面积0.053公顷计算,本县土地对人口承载力为159万人。



三、土地利用规划方针和目标

㈠土地利用方针

    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为基本国策,充分体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立足于本地区的特点,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行耕地总量控制,在保持耕地动态平衡的前提下,保证建设用地需求。在土地利用上,应采取以下方针。

    ⒈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要牢固树立在保护耕地的前提下发展各项经济的指导思想,在保证耕地总量84249.53公顷不减少的同时略有增加。

    ⒉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搞好土地置换,发挥土地最佳效益。加大科技兴农力度,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复种指数和单位耕地产量。

    ⒊保证经济建设发展对用地的需求,静海的经济发展较快,要保证乡镇企业,交通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要在实现耕地总量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双向控制指标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实行内涵挖潜,集约用地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⒋不断改善生态环境。搞好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对土地污染的综合治理,防治水土流失,提高全县林木覆盖率。   

    ⒌实行土地开源与节流并举。一方面要节约用地,一方面要加大投入,做好未利用土地的开发与复垦,提高土地利用率。

㈡规划人口

土地的规划、开发、治理、保护等项任务的完成和落实与国

 

民经济、社会发展及人口的增减密切相关,因此对我县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口增减进行了科学预测,预测数据如下表:

           

静 海 县 人 口 预 测 成 果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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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项目      1996 200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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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 人 口 │493955514640558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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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人口 │42607944310446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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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劳动力│152818174899189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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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业人口│ 6787671536 97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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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 海 县 经 济 发 展 主 要 指 标

┏━━━━━━━━┯━━━━━━┯━━━━━━┯━━━┯━━━━━┯━━━┓

            份│  1996    2000  │ 年均 │ 2010 │ 年均 ┃

┃项               (万元)      (万元)   │递增%│  (万元)  │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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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民生产总值      57.5        100     30.3    200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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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总产值      249.6        550     39.8    1600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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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农业总产值     201.2        410     38.3    1150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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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总产值      193.2        400     40.8    1130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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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总产值      7.9           10       8.1     20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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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国民生产总值│   11640       19600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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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人均收入      0.23        0.4     17.4     1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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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土地利用总体目标

    ⒈农用地利用目标

    ⑴耕地保护目标

     为保证我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国民经济可持续的发展,2000年耕地总量不得低于84292.81公顷, 2010年全县耕地面积不得低于84734.31公顷, 比1996年增加484.78公顷,以此为保护耕地的目标。

    ⑵低产农业用地改造目标

    根据静海县实际情况19962000年改造低产田0.26万公顷,亩产增加28公斤,20002010年改造低产田0.43万公顷,亩产增加50公斤。

    ⑶园地规划开发目标

    子牙河两岸水潜质优,土地肥沃,静海县在此开发无污染瓜果带是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发展经济,走向市场的重要举措。至2010年园地开发为2348.45公顷,1996年增加348.92公顷。

    ⑷林地开发目标

    静海县无大面积片林。为改善环境,开发团泊湖风景区,至2010年开发林地2553.19公顷,林木覆盖率达33.3%,使东部风景区初步成型。

    ⑸水面控制目标

    我县水域充足。规划期间水面面积基本不变,主要对水面进行开发利用。2010年期间,发展精养鱼塘网箱养殖1000公顷, 提高平均亩产量,水产品总产量达到3万吨,产值2.4亿元。

    ⒉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2010年全县交通用地5188.66公顷,比1996年增加424公顷,城镇及工矿控制用地为17070.13公顷,比1996年增加243公顷,全县非农业用地累增加667公顷,平均每年增加44.5公顷。

    ⒊未利用土地开发目标

    2010年静海县开发未利用土地4758.6公顷,其中大部分开发为耕地,其余开发为城镇交通、园地、牧草地等几项用地。

    ⒋规划末土地利用率

    规划末土地利用率提至97%,林地面积由规划基期的0.34%, 提高至1.7%。展望2020年土地利用率达100%。

    根据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依照《土地法》加强土地管理,领导负责,动员全党全民完成这一土地规划目标。

 

四、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㈠重点建设工程

    ⒈团泊湖景区:为促进我县经济迅速发展,实施重点发展带动战略规划期间开发建设以水面养殖、休闲渡假、温泉疗养、现代农业种植为主的团泊湖田园风光旅游区。该区规划用地132.18平方公里,其中水面面积为7344.7公顷。建设预留地100公顷。

    ⒉交通:2000年近期道路用地85.7公顷,该期建设为津涞公路、津文路、京福高速、山广高速。 2010年期规划道路用地增加424公顷,建成京沪高速铁路,唐津高速两条道路。

    ⒊工业:规划期间重点建设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大邱庄高科技园区,两区用地220公顷。

㈡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核心内容,是八大类用地预测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为此全县耕地总量平衡方案如下:

    ⒈控制城镇建设范围

    严格按照市下达给我县的规划控制建设占用耕地指标527 公顷的规定,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平房改造,建成标准的商品楼区,增加居民的居住面积,减少城镇规模的扩大占用大量耕地。

    ⒉村庄建设立足内部挖潜

    全县现有383个农村居民点,村庄用地7570公顷,人均用地215平方米,因此对村庄建设不再增加新的用地,由村庄内部自行消化解决。

    ⒊乡镇村企业用地

    根据需要各乡镇都规划了工业区,各乡村企业建设集中于工业区,防止村村建厂,处处冒烟的浪费土地,污染环境的现象。

    ⒋加大开发复垦力度,增加耕地面积。

    我县共有未利用土地5075.5公顷,通过土地的开发复垦能够满足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需求。

㈢土地利用布局调整

 

    ⒈县城土地利用布局调整

    ⑴运河至旭华路之间商住小区

    该小区人口密集,土地紧张,要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不准任何个人和集体营建平房,要自筹和引进资金进行房地产开发,有步骤有计划进行平房改造,增加居民的居住面积,增加绿地面积,不准污染点出现,有益人民健康。

    ⑵旭华路东工业开发区

    该区为工业企业用地,工业建设要服从城市规划布局,要加强规划管理和土地管理,公共设施不低于四层,工业建设要高科技术型,无治理措施的污染企业不准上马,公共设施要配套,绿地率要达到40%。

    ⒉大邱庄高科技园区

    大邱庄经济发达,用地量大,用地紧张,此次予留的建设用地为高科技企业发展用地。该区应加强用地建设管理向空间发展以解决土地不足,企业向高科技发展,治理或关闭有污染企业,不但要发展经济,富裕人民,还要造福于人民。

    ⒊团泊湖田园风光旅游区

    团泊湖景区为我县重点开发建设项目,为水面养殖、旅游、陆地种植、景观农业,渡假为主兼温泉疗养等一条龙综合开发游乐项目,用地132.18平方公里,其中水面开发利用7344.7公顷。

 

五、土地利用规划分区

 

    根据我县的用地现状,土地成因,地质、地貌特点,将我县土地利用分为以下几个区。

    ⒈农业用地区

    ⑴中部运河两侧蔬菜区

该区分布在京福公路以西,前进渠以东。2公里宽的狭长地带,走向南北,北起北肖楼乡、独流镇,南至大张屯乡、唐官屯镇,包括三镇五乡。该区种菜历史悠久,土质好,潜水优良,生产无污染优质菜,现有菜地1700公顷,规划期增至4020公顷,该区为地区性蔬菜基地和我县酱菜原料供应基地。该区由市、县

 

科学技术的输入。乡、村技术人员的实地工作,该蔬菜带已基本成型。

    ⑵津盐公路以西基本农田保护区

    该区位于津盐公路以西,属冲积型平原,地貌单一,地势平坦,河渠纵横,质地均匀,土地肥沃,是良好基本农田保护区,该区面积7.57万公顷,保护率为89.8%。

    ⒉园地区

    该区南北走向,南起子牙镇,经王口至独流,包括四镇三乡,该区利用河漫滩和子牙河冲积平原优势,占据土质好,水质优的地利,有益把人民多年种植果树的经验,现该区种植面积为1999.53公顷,规划期增至2348.45公顷。

    ⒊林业用地区

    为改善环境,开发团泊湖景区规划期间开发林地2553.19公顷,林木覆盖率达33.3%。

    ⒋牧业用地区

    该区主要集中于胡连庄乡东部大洼地带,该区有发展畜牧定基础,多年为天津畜牧发展先进乡,该区土地盛产禾本,草本科植物,为畜牧业的天然料源,该区规划土地1520公顷。

    ⒌城镇建设用地区

    建制镇现有占地面积为1950公顷,至2010年将增加150公顷。

    ⒍村镇建设用地区

    我县共有383个自然村,占地面积为7570公顷,规划期间立足村内挖潜,不在予留新的居民住宅用地。

    ⒎独立工矿用地区

    该区主要集中于县城及经济较发达的城镇,现占地面积为6850公顷,2010年将增加200公顷。

    ⒏其他用地区

为发展经济,开发利用团泊湖水体资源,在环团泊湖地区规划了团泊湖田园风光旅游区,该区以水面养殖,陆地种植景观农

 

业及休闲旅游,温泉疗养为开发项目,该区面积为132.18平方公里,其中水面面积为7344.7公顷。

 

六、土地保护和开发整治

 

㈠土地利用的环境保护规划

    19962010年期间要扭转农业用地质量下降的趋势,增加林地面积,对受污染的土地进行治理和保护,严禁无治理措施的污染企业上马,对已上马的污染企业根据情况要关、停、并、转。治理大邱庄废水污染,保护团泊湖风景区,治理县城西部污染企业,使县城人口免受污染之害。

㈡土地的开发复垦和整治保护

    ⒈加强土地开发复垦力度,通过对未利用土地的综合开发,增加本县土地利用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率。

    ⒉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市局下达给我县至2010年基本农田指标为7567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9.8%。

    ⒊建立土地整理示范区,带动全县土地整理的开展。在耕地系数普遍低的东部地区建立了面积为1万亩的土地整理示范区。通过对路、沟、渠、田的综合整治可提高耕地系数,增加纯耕地面积。

七、规划的实施

    ㈠要维护规划的严肃性。静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关系到全县整体的利益和长远发展,各有关部门、用地单位和个人都应自觉遵守。本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律效力。如需调整,要报原批准机关审定。

    ㈡加强规划的实施。静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纳入《静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克服各类用地数量比例关系和布局结构上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规划批准后,要进一步编好静海县近期规划,落实各项控制指标,同时要对规划的执行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土地规划管理机构、

队伍建设。

    ㈢做好相关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编制好乡村级土地利用分区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菜田保护规划、土地整理等。

    ㈣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与建设用地的审批管理。各项建设用地包括发展乡镇企业用地,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进行审批。凡占用农业用地的,必须经过农用地转用审批。实行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挂钩政策,坚持“占多少垦多少”原则,先开发后占用,确实没有条件开发或开发不符合要求的必须交纳新造耕地开垦费。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土地后备资源开发资金。

    ㈤加强土地管理的立法、执法力度。建立和完善有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配套法律和规章,强化执法手段。建立全县土地管理动态信息系统,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

    ㈥积极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强化土地利用的经济管理手段,利用地价、税收来调节土地自发交易的管理。

    ㈦继续控制人口规模。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自然增长。

㈧做好宣传工作。利用电台、报纸、展览等手段,广泛宣传规划的内容和意义,增强土地忧患意识,提高执行规划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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